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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報名同意書

1.本人已充分閱讀貴校簡章並了解相關規定,爾後若因本人未詳閱簡章各項規定而 影響報考資格,概由本人自行負責。

2.轉學生經錄取入學者,其學分抵免悉依本校「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辦理。若因學分抵免不足須延長修業年限,概依規定辦理,不得異議。

3.網路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均為本人親自填報,若有不實,本人願負法律責任並同意貴校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

4.本校辦理本招生,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,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,進行處理及利用。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,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,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。凡報名本入學管道之考生,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,得將考生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,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,並同意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(1)考生本人、(2)招生策進總會或其他錄取報到管制主辦單位。